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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南沙区2016年供水水质监督性检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6 10: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的委托,对 南沙区2016年供水水质监督性检测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TC-G15F-123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沙区2016年供水水质监督性检测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0000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服务期

供水水质监测技术服务

一项

2016年1月-2016年12月

备注:

(1)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    监管部门: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因涉及贿赂正由检察进行立案调查的单位投标;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并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8、供应商资格”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1月06日 至 2015年11月26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F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1127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F房

十、开标时间:2015112714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F房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1 月 06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1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9053417
传真:020-84986639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路159号6D之一房
联系人:姚少波联系电话:020-85262454
传真:020-85262454邮编:51062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袁群鉴联系电话:020-85262454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谷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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