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海关单身员工及交流干部宿舍楼5~13层内部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拱北海关单身员工及交流干部宿舍楼5~13层内部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装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工期
2.1施工范围:
室外道路广场、围墙外装修、一楼大堂、5~12层宿舍、套间、13层套房及配套用房、天面天台及辅助用房等的装修(室内面积约
2.2 项目预算总额为¥10,194,886.32元(含预留金¥ 485470.78 元)
预留金均属于招标人使用资金,由招标人根据情况使用,中标人无权自行使用,按实际发生额结算,没有发生的预留金招标人不予以支付。
2.3计划工期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起10日后开始共计210个日历天。
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3.2投标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广东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粵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3.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7投标人在招标人单位无不良记录。
3.8近3年之内(从招标公告发出的当月开始计算),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较重大质量、弄虚作假谋取中标、串通投标或诉讼等不良行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因行贿被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的,不接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保证书,格式自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4.3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海关网(www.customs.gov.cn)上发布。并在珠海经济特区报上发布招标信息。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拱北海关机关服务中心
地 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华策综合楼三楼
联 系 人:
电 话:8164360、4350、5601、5603
传 真:0756-816418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高新区南方软件园B2栋三楼
联 系 人:郑俊莲 电话: 0756-3826858,传真:0756-6861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