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人民检察院科技强检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智轩众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兴义市人民检察院(采购单位)委托,就兴义市人民检察院科技强检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兴义市人民检察院科技强检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1510】-146
三、项目序列号:州公易采【201510】-146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77.5
2.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兴义市人民检察院科技强检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 一批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要求;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采用会员网上报名,不接受非会员及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会员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可点击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公告下端“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浏览注册会员和网上报名流程。
6.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投标供应商需从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6日9:30前)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11月06日 09时10分 - 2015年11月26日 09时10分
2.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7日 09时10分
八、投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7日 09时10分
十、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收款单位: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
银行账号:2889010001243100671462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兴义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兴义市
联系人:李银翔
联系电话:0859-321921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智轩众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张沙沙
联系电话:18508598966
传真:
邮箱:
贵州智轩众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