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旅游企业联合惠民展及宣传活动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受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的委托,对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旅游企业联合惠民展及宣传活动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658-1501SZTC2173
二、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旅游企业联合惠民展及宣传活动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具体技术要求 1、深圳旅游产品惠民推广活动场地: 本项目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且处于闹市区、人员密集区,不得在商场或封闭区域举行,不得破坏旅游推广活动的专一性及主题; 2、深圳旅游产品惠民推广活动媒体宣传: (1)本项目要求每期活动举办期间,必须保证至少一家电视(频道)媒体对整个活动按照预告、招募、现场报道的程序,进行连续40天以上、每天累计10分钟以上的持续报道宣传; (2)本项目要求每期活动期间,包含电视、报纸、电台、网络等不少于15家主流媒体进行新闻报道; (3)本项目要求中标人制作所有参加推广旅游企业的宣传视频,并在市级媒体上宣传展示每家企业不少于3次。 3、深圳旅游产品惠民推广活动内容: (1)本项目要求组织两期旅游产品惠民推广活动,每期会期2天,每期参加推广企业不少于50家,其中本地旅游企业不少于70%,不得冠名; (2)本项目要求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3)本项目要求中标人为所有参加推广企业设计统一的标识、展位及物料; (4)本项目要求每期活动的启动仪式规模不少于800人,并提供液晶显示屏、现场主持和互动表演; (5)本项目要求中标人保障活动现场秩序与安全; (6)本项目要求中标人每期活动期间,保证2天全程记录拍摄,并做好会后企业资料收集、分析、汇总,活动结束后制作汇报材料(必须客观真实,采购单位将进行不定期抽查); (7)本项目要求中标人负责联系场地、布置现场、邀请企业并对参加推广企业进行初步审核,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后,统一发布邀请函邀请企业参加推广活动,中标人不得擅自决定参会企业; (8)本项目要求中标人须负责监督所有参会企业及其旅游产品,必须符合《旅游法》的相关要求,真正做到惠民让利,同时做到公平公开透明化,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开展相关推广活动。 4、人员配备: 本项目中标方应成立专门项目组,合理安排实施项目的人员,项目实施人员应具有完成项目必需的资质和工作经验。 5、设备配置要求:
六、供应商资格:
1. 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书。 3.2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书。 3.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且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4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http://www.szzfcg.cn)。 3.5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2年8月开始计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市政府招标机构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1月06日 至 2015年11月12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3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十、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3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1 月 06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1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 地址:/ |
联系人:张科 | 联系电话:88215071 |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
联系人:曾宪南 | 联系电话:0755-83500268 |
传真:0755-83500508 | 邮编:5180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张强 | 联系电话:83500943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