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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天然气改造工程采购公告(第二次)(2015-09-022)

作者: 发布于:2015-11-06 00: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下沙学校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上海市下沙学校天然气改造工程(项目编号:2015-09-022;预算编号:15-05935)进行采购。在第一次规定的时间内报名供应商数量未达法定要求,现再次正式公开征集供应商。


一、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主要为:学校天然气改造工程深化设计、施工、确保按时供气,并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投资规模为50 万元。


注:本次采购不接受整体由进口产品组成的工程,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本项目最终磋商需求以磋商文件为准。


注:本次采购不接受整体由进口产品组成的工程,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   具有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 及其以上资质。


4.   具有《上海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证书》。


5.      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6.   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注:(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以同一联合体投标除外)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供应商报名


1.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 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2.请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上角“我要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浦东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获得报名号后则表示报名成功。请供应商务必将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因信息不完整或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注:请报名供应商务必正确填写电子邮件地址和联系电话


3.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可于2015116 9:30时(北京时间,下同)起至2015111216:00时,按上述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四、磋商文件下载


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磋商文件,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11209:30时起至2015113016:00时,点击《浦东政府采购网》的“用户登录-供应商”栏,凭CA证书密码登陆并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须仔细阅读《采购中心网站下载标书说明及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五、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以磋商文件为准)


1、响应截止时间:2015年12月7日9:30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起。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以磋商文件为准)


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一楼1C03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一楼1C03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浦东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其他事项


本项目现场踏勘时间为2015年11月7日9:30时,集合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公路5248号,请各供应商自行参加。


九、联系方式(国定节假日除外)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人:上海市下沙学校


地址:上海市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4楼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公路5248号


邮编:200135                     邮编:201299


联系人:高伟                     联系人:瞿海东;

电话:(021)38460091                   电话:(021)38239610


传真:(021)68542111                 传真:(021)38239610


请供应商务必在仔细分析采购需求后再决定是否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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