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小榄镇镇政府大楼EMC空调及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及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山市小榄镇镇政府大楼EMC空调及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及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山市小榄镇镇政府大楼EMC空调及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及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F20150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0-2211880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
联系方式:朱先生 0760-221188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先生076088363800
代理机构地址: 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3号大东裕国际中心Ⅱ座15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项目采用EMC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建立中山市小榄镇政府空调及照明节能优化控制系统,实现如下:
空调系统的节能优化控制、能耗设备的实时优化控制及能源的精细化管理。
照明系统的节能优化控制及管理。
在气候条件、使用管理大致相同的前提下,实现中山市小榄镇政府整体节能降耗,其中空调
系统年节电率不得低于15%、照明系统年节电率不得低于50%的目标。
4、本项目以EMC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方式:
设备费:
a.空调系统设备费:采购人投资额不超过55万元。
b.照明系统设备费:中标人全额投资。
节能效益费:采购人总支付不超过230万元。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经营范围、合同履约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之后;5、本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7、投标人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报名,并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6日 08:30 至 2015年11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3号大东裕国际中心Ⅱ座15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