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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粮食局关于鲁山县2014-2015年“粮安工程”仓房维修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5 17: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鲁山县2014-2015年“粮安工程”仓房维修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鲁山县粮食局的委托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鲁山县2014-2015年“粮安工程”仓房维修工程
    采购编号:LZC2015-Ag159
  2.2招标范围:鲁山县2014-2015年“粮安工程”仓房维修、设备购置及安装(详见图纸及招标文件);
  2.3质量标准:合格;
  2.4工期:30 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
    第一标段:粮机设备采购
    第二标段:环流熏蒸设备
    第三标段:仓房维修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第一、第二标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要求;
    第三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持有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执业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承诺无在建工程(以书面形式),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第三标段须提供外地企业应持有进平备案介绍信(平建【2011】137号);
  3.4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3.5本次招标一个投标人只可投报一个标段;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须知
  4.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鲁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3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及“注1”证明资料;第三标段除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执业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进平备案介绍信到鲁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报名。以上报名资料均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4.4 投标人于2015年 11 月16日至 11 月20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南)领取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注:1、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报名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15年1月以来连续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
    2、提供的所有报名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
    3、第三标段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经理
5、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有关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1日09时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日报》上同时发布。
7、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鲁山县粮食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516052528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0375-7038879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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