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大气颗粒物精细来源解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莱芜市大气颗粒物精细来源解析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采购人名称: 莱芜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莱芜市莱城区花园北路71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莱芜市天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莱芜市汶源东大街82号
(三)项目编号:BM2015-210
(四)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本次采购的项目为莱芜市大气颗粒物精细来源解析项目,共分为一个包,确定一名中标人。(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供应商2010年1月以来须承担过山东省市级及以上大气颗粒物精细来源解析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且从事环境专业时间不少于5年,具有环保方面的业绩;
4、本项目可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地点:凡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单位,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派人持营业执照副本、业绩合同、联合体协议(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到莱芜市天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01室(莱芜市汶源东大街82号)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上述资料需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5日至11月12日(双休及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采购文件工本费:300元/份; 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详见采购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七)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强 电话:15725165319(办公座机)
传 真:0634-6220809 邮箱:lwdhh@126.com
(八)信息公告发布媒介:本公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莱芜市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