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关于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中标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5 17: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委托,就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电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电梯采购项目 洛新交易【2015】016号
二、中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名称: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电梯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洛新交易【2015】016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预算金额:19万元
2.5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
2.6质 量:货物及安装质量符合国家有关电梯验收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2015年10月27日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四、评标日期:2015年11月5日
评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一室
五、评标委员会名单:刘昌林、曹学斌、王乐
六、中标人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苏州帝奥电梯有限公司
中标价:17.20万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八都贯桥村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依诺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17.98万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33号英特大厦11层02-12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洛阳中迅电梯有限公司
中标价:18.3万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中州西路130号
七、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八、公告日期:2015年11月5月—11月13日(7个工作日)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新安县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70769335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英才路交叉口万基公寓13楼1303室
联 系 人:孙女士、陈女士
电 话/传真:0379-69916877
十、附: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关于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电梯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5日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电梯采购项目 洛新交易【2015】016号
二、中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名称: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电梯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洛新交易【2015】016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预算金额:19万元
2.5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
2.6质 量:货物及安装质量符合国家有关电梯验收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2015年10月27日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四、评标日期:2015年11月5日
评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一室
五、评标委员会名单:刘昌林、曹学斌、王乐
六、中标人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苏州帝奥电梯有限公司
中标价:17.20万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八都贯桥村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依诺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17.98万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33号英特大厦11层02-12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洛阳中迅电梯有限公司
中标价:18.3万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中州西路130号
七、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八、公告日期:2015年11月5月—11月13日(7个工作日)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新安县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70769335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英才路交叉口万基公寓13楼1303室
联 系 人:孙女士、陈女士
电 话/传真:0379-69916877
十、附: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关于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电梯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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