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图书馆莆田市工艺美术专题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图书馆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莆田市工艺美术专题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莆田市工艺美术专题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THS20150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
项目联系电话:1895076923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莆田市图书馆
地址:莆田市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9595297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小王 电话:0594-2222623/18950769235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主要技术参数 | 备注 |
1 | 莆田市工艺美术专题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 一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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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具体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 |||||
签订合同日期:中标后 7天。 | |||||
工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专业影视制作公司。(要求投标人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2、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网上系统),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3、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有下列关联情形之一时,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同一人的直系亲属的两个法人或两个以上法人。5-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5日 15:41 至 2015年11月26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pt.fjzfcg.gov.cn:8081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http://pt.fjzfcg.gov.cn:8081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05日 15:4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5)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次所有投标人必须在“莆田市政府采购网www.pt.fjzfcg.gov.cn:8081””注册,进行网上投标,并提供书面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部分存在虚假应标情况,其所投产品将做废标处理。
3、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4、开标一览表需从网上系统报价后打印出来由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打印出来的一览表与系统上不一致时,以系统上的报价为准。如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中体现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5、各投标人须提供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能成功解密的CA证书到开标现场,若无提供视为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