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马山县民中桥头至原水泥厂、姑娘江支流人民医院桥头直排口截污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马山县民中桥头至原水泥厂、姑娘江支流人民医院桥头直排口截污治理工程 已由马发改投资[2015]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马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建设资金及县财政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ZHZB2015-NN-057;
建设地点:马山县白山镇;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包括截污提升泵站、污水管道及其附属构筑物等。
投资规模:约900万元。
要求工期:I标:60(日历天);II标: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签订合同后7天内开工。
招标范围: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I标:民中桥头至原水泥厂直排口截污治理工程;II标:姑娘江支流人民医院桥头直排口截污治理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 11:00 ,下午15:00 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马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报名。
报名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持(1)营业执照正副本;(2)资质证书正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2015年至今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凭证;(5)拟投入本工程的五大员有效上岗证、身份证、2015年至今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凭证;(6)由当地检查机关(项目所在地)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书面告知函;(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后退回。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
5.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马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马山县江滨东路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3楼
邮 编: 535001 邮 编: 530001
联 系 人:韦主任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771-6821455 电 话:18578900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