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人民法院审判楼室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平舆县人民法院审判楼室内装修工程已经批准投资建设,招标人为平舆县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开瑞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2015-GC-G-037
一、工程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平舆县人民法院审判楼室内装修工程
1.2、项目地址:平舆县人民法院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发包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所含内容
1.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1.7、质量要求:合格
二、报名条件:
2.1、投标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装饰装修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2.2、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三、报名须知:
3.1、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原件、无行贿犯罪证明函原件及以上各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报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投标企业需按照平政办【2013】68号文件规定缴纳诚信保证金,诚信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缴纳时间及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4.1、报名时间:2015年 11 月 6 日至2015年 11 月 12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4.2、报名地点: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同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份,售后不退。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河南省平舆县公共资源中心六楼开标一厅。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一天下午17:00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请各投标报名单位自行考虑跨行、跨地区以及其他各种有可能耽误投标保证金到帐的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下列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各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将在开标现场查验,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到帐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标。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备注项目名称,否则其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
开 户 行: 工行平舆县支行
收款单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715 0283 1904 8888 858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其它说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退还,退还时请各投标单位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将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舆县政府网》、《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平舆县监察局驻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
监督电话:0396-5000026 5006110
招 标 人:平舆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396—21685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开瑞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电 话: 13939600181
2015年 11 月 5 日
本招标项目的任何通知文件(若有)将发布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上,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