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东区实验幼儿园空气净化器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巩义市东区实验幼儿园空气净化器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东区实验幼儿园委托,就巩义市东区实验幼儿园空气净化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谈判编号:
项目名称:巩义市东区实验幼儿园空气净化器采购项目
谈判编号:巩财代【2015】108号
二、谈判项目简要说明:
交货地点:巩义市东区实验幼儿园;
采购范围:空气净化器21台;
采购要求:适用面积≧120㎡;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所投产品必须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符合国家GB/T18801-2008《空气净化器》、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204.26-2001《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测定方法》等相关标准及最新技术规范;
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
质量要求:合格。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5年10月27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5年11月5日
谈判地点:巩义市宾馆四楼会议室
谈判小组名单:李会朝、徐会桃、马红奎
五、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名称:郑州峰胜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郑州市管城区郑汴路南、熊耳河东16幢1单元27层B号
项目成交金额:249300.00元
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
质保期:12个月
六、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招标人: 巩义市东区实验幼儿园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东区石河路与洛书路交叉口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13楼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人:方女士 陈女士
电话:0371-64381777 电话:0371-60926170
传真:0371-67261777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
2015年11月5日[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