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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2015年为民办实事工程完善交通安全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5 15: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 昌平区2015年为民办实事工程完善交通安全设施项目”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ZTXY-2015-G18413),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昌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北京昌平区南环东路北1号

采购人电话:010-69744873

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7室

联系人:谢丹丹

电话:010-53779915     传真:010-51909183

3.   项目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完善道路交通设施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本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1252.91万元

项目用途:公共服务

项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城南街道、天通苑北街道、天通苑南街道、回龙观镇、兴寿镇、北七家镇、沙河镇、马池口镇、十三陵镇等。

5.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和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5.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5.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5.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5.5投标人所投的货物及服务应是其经营范围内的。

5.6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5.7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 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符合廉洁资格。

5.8投标人应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5.9投标人如为外埠企业须具有进京备案许可证。

6.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6.1年检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6.2税务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6.6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的证明材料;

6.7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8外地进京企业应提供有效的《进京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5日起2015年11月10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到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8.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1107室。

9.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如需电子版投标文件格式,需要另加50元人民币,电子版不含技术参数部分,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10.投标时间:2015年11月26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11.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6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开标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三层会议室

1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4.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开投标。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公告期限与招标文件发售期限一致。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1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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