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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本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二期)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5 16: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元)
附件材料
1 分中心平台和监测前端 1 详见采购文件 3,430,000
2 屏幕控制和显示系统 1 详见采购文件 1,818,000
3 分中心内容监管系统 1 详见采购文件 1,40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符合本项目资质的企业(营业执照注明此项); 3、若代理商报名,需持有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授权书; 4、另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供应商需分别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供应商库登记”栏办理注册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每个工作日上午 时,下午 时到呼和浩特市万恒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2)委托代表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代理商报名,需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授权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呼和浩特市万恒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2座5036室
邮政编码: 010020
联 系 人: 赵凡超
联系电话: 13674780411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 呼和浩特市万恒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华夏银行呼和浩特乌兰察布路支行
账    号: 12154000000155595
2、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本级
地    址: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成吉思汗西街
邮政编码: 01001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18647389126
201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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