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道里区城乡建设局巡船胡同22号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欣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道里区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巡船胡同22号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巡船胡同22号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XW公2015-26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然
项目联系电话:0451-8451062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道里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化街103号
联系方式:王浩然,0451-845106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欣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元林,0451-51710292转820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北六道街1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一标段:拆除约850平米保温层;拆除约1300平米防水层;铺设约1400平米屋面防水、约900平米保温层;约900平米水平砂浆找平等工程;楼道窗需更换约80平米;居民窗需更换约200平米;阳台窗需更换约700平米;对水箱房整体进行修筑并按照相关卫生和防疫标准对水箱房内部进行装饰;新增1个15吨玻璃钢水箱、新增1台变频给水控制设备、2台给水泵及其它配套设备。
二标段:电梯2部,供货及安装(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 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投标登记拟派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要求近三年具备类似项目业绩(2013年-2015年,每年至少一项),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缺一不可,且施工合同金额不得小于本项目的投资额。要求本项目投标报名登记时,投标企业法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同时出场。本项目拟派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必须参与本次招标所有相关活动。一标段投标申请人:携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承诺书(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查询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证明(网页截图)、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岗位证、中级职称证)、工长(岗位证)、质检员(岗位证)、安全员(岗位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造价员(岗位证),(以上人员均为建筑工程专业,同时提企业2015年1-6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B. 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需提供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同类经营范围,生产企业需提供生产资格证明文件,代理商、经销商须具备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或经销协议,近三年(2013年-2015年)相同或类似业绩并取得良好应用效果(发包方出具的近三年内无事故、无故障证明,加盖发包人公章);二标段投标申请人(制造商):投标企业法人和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报名登记时必须同时出场,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企业2015年1-6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的凭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业绩佐证材料(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缺一不可),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标段投标申请人(经销商):投标企业法人和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报名登记时必须同时出场,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厂家授权书或经销代理协议、本公告中要求具备的厂家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厂家及投标供应商公章)、经销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证明(网页截图)、业绩佐证材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缺一不可)、企业2015年1-6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的凭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C.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D.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等其他原因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5日 14:22 至 2015年11月11日 14:23(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建国北六道街15号7楼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5日 14:23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5日 14:23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载明对产品的节能要求、合格产品的条件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评标标准财库([2004]185号、财库[2006]90号、国办发[2007]51号); 2、对小微企业给予6%-10%的价格扣除(财库[2011]181号第5条); 3、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的规定,包含试点专业担保机构的联系方式(财库[2011]1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