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2015年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平舆县2015年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YXZB-20150153
一、招标条件:
平舆县2015年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建设项目 已由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驻发改投资[2015]340号和驻发改投资[2015]359号文件批准建设投资建设,招标人为平舆县教育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平舆县2015年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各学校院内
2.2工程质量:合格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720平方米,其中庙湾镇第二初中食堂,建筑层数为二层,拟建面积约616.92㎡,郭楼镇第一初中食堂,建筑层数为一层,拟建面积约612.06㎡,双庙乡中心幼儿园,建筑层数为三层,拟建面积约2524.9㎡。
2.4总投资额:约558万元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平舆县庙湾镇第二初中食堂和郭楼镇第一初中食堂项目
二标段:平舆县双庙乡中心幼儿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规定承包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工程。
3.2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本项目投标企业需按照平政办[2013]68号文件规定招标控制价的30%缴纳诚信保证金,诚信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数额详见招标文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每个投标企业只能投报其中一个标段。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在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报名。
4.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以上证件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五、招标文件获取及递交:
5.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平舆县公共资源中心六楼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叁万元;二标段陆万元。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下午17:00(请各投标报名单位自行考虑跨行、跨地区以及其他各种有可能耽误投标保证金到账的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下列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各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到到账情况将在开标现场查验,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账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标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同时注明标段编号,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交纳无效。
开 户 行:建行平舆支行
收款单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4100 1507 9100 5020 6364
联系电话:0396-5189606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舆县政府网》、《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平舆县监察局驻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
监督电话:0396-5006110、5000026
招 标 人:平舆县教育体育局
联 系 人:
代理机构:河南省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