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巩义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巩义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编号
1、项目名称:巩义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巩财招【2015】160号
3、招标范围:妇幼保健院采购输液泵、经穴脉冲治疗仪、产科专用监护仪、麻醉机、导乐分娩镇痛仪( 详见招标文件)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交货期和安装期: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安装到位;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第一标段:输液泵3台
第二标段:经穴脉冲治疗仪1台
第三标段:产科专用监护仪1台
第四标段:麻醉机1台
第五标段:导乐分娩镇痛仪1台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参加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企业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应为医疗器械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厂家投标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在报名时还应提供生产厂家或区域总经销商的产品授权书原件;
5、投标企业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档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11月5日—2015年11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高铁站向南300米康宁街与和谐路交叉口威斯顿广场12楼招标代理部)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3)代理商投标的,还应提供生产厂家或区域总经销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或区域总经销商的单位公章;
(4)《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档案》。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巩义市妇幼保健院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联 系 人:李女士
电话:13700866928 电 话: 15803816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