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西岗区检察院档案库房一体化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5 14: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华瑞(大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档案库房一体化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RCG151104
二、招标内容:档案库房一体化智能管理系统 1批
(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三、采购预算:135万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1.本项目所投产品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2.本次招标的显示器、空调、打印机应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第十八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2.本次招标的显示器、空调、打印机应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第十八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四、投标人的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近三年(2012年9月至今)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以上至少二个(以签订的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5年11月6日起至2015年11月12日止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华瑞(大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30号名仕国际A2505)。
六、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明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5年11月27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0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5年11月27日13:30(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11月27日13:3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招 标 人: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
十二、招标代理人:华瑞(大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琳
电 话:0411-39887520
传 真:0411-83769196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
帐 号:7503128300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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