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报送时间:2015年11月5日
采购项目名称: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LY-2015-38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南路16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贾主任 0311-8657818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环保绿缘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槐安西路88号卓达中苑A座1213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彭世勋 0311-83020866 18332441617
招标内容: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服务周期:1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饮食服务企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卫生许可证、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原件(报名时须提交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应查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环保绿缘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5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5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裕翔街1号美华商务洒店1楼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标法
项目联系人:彭世勋
联系方式:0311-83020866 18332441617
传真电话:0311-83020866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3020866
备注:
采购办初审人: 复核人: 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