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5 09: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RC2015T411(T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吉财采计X[20151027]-90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建设资金来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要求依法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
项目编号:JRC2015T411(T01)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省内各市县
2.4计划工程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和《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投标人需具备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文件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或建设部建建【2001】82号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至少有1项以上类似规模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2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2011]32号、[2014]6号文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5日 至2015年11月11日 ,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单位年检合格的劳保取费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6日 11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
联系人:张艳霞
联系电话:0431-85813099
邮政编码:130000
办公地址:人民大街8088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曲新
联系电话:0431-85199868
邮政编码:130022
办公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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