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集中采购信息——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定点服务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定点服务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一) 招标编号:闵采招2015-114
(二) 项目名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定点服务
(三) 采购内容及数量:
根据《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沪府发〔2011〕38号)文件要求,对实行审批制、核准制或备案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审批机关委托具有节能评审资质的机构对项目单位所提供的节能评估报告或节能评估表进行节能评审,并按规定有序开展节能审查工作。
定点服务供应商数量3家。
预计年度财政预算金额:160万元
(四) 服务地点:闵行区
二、 合格的投标人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
(三) 其它要求
1). 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 上海市工程咨询行业协会公布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机构名单(沪工咨协字〔2012〕第13号)中评审机构;
3). 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4).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5).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6).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独立法人单位提供);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
3). 税务登记证副本;
4). 工程咨询资质证书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资质证书;
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 报名时间、地点
1).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5日起(双休日除外每天9:00-16:00)
2). 地址:(闵行区莘庄镇莘松路380号九楼),11月10日下午,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莘西路406号)。
3). 疑点澄清会时间和地点:
请各投标人在2015年11月10日10:00时之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380号(智慧园)9楼业务部、传真021-64888687、联系电话:021-64888687)。
2015年11月10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莘松路282号(机动车入口:莘西路406号))召开招标答疑澄清会议,届时请准时参加。
4).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6日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莘松路282号(机动车入口:莘西路406号))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五、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上海市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详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6258号
联系人:潘姝
联系电话:24033130
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刘婷婷
电话:64985000-6156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采购文件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原件)向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单位(报价单位)应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原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单位(报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1182。
上海市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