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南展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龙居社区A区配套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黄河南展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龙居社区A区配套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DYQCG2015-161# 东区建招公字[2015]048号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人民政府驻地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大众日报社1楼106
工程名称:黄河南展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龙居社区A区配套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监理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工程规模:主要工程内容为龙居社区A区配套的主次大门、室外采暖管网、道路、铺装、景观绿化、暖通、给排水、电气工程等。
建筑渣土:建筑垃圾内部调剂不外运。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为两个标段,总计划投资20999850.90元;
第一标段:包括主次大门、室外采暖管网、道路、铺装、景观绿化、暖通、给排水等工程,计划投资15724228.09元。
第二标段:包括电气及安装等,计划投资.5275622.81元。
投标人只能投其中一个标段。
本项目监理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565000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建设地点:东营区龙居镇。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参与工程施工第一标段的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外地企业入东营市投标应取得2015年度(2014年度有效)东营市外市政企业备案登记表。
参与工程施工第二标段的投标企业必须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原资质标准中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外地企业入东营市投标应取得2015年度(2014年度有效)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
参与工程监理的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外地企业入东营市投标应取得2015年度(2014年度有效)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
参与第一标段投标的施工企业所报注册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所报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合法有效(企业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参与第二标段投标的施工企业所报注册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所报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合法有效。(企业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参与投标的监理企业所报总监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所报工程监理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同类监理业绩。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11日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在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现场报名不成功者,网上报名无效。)。
1、参与投标工程施工第一标段的企业报名时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东营市外企业须同时提供市外市政企业备案登记表、东营市及东营区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
参与投标工程施工第二标段的企业报名时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东营市外企业须同时提供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东营市及东营区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
2、参与投标的监理企业报名时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东营市外监理企业须提供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
招标人在报名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者,投标人自行关注并及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到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未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投标人视为报名不成功。
七、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 系 人: 周女士
电 话: 0546-801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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