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民政项目园区救助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大新县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新县民政项目园区救助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新县民政项目园区救助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GCZB-2015-08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农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796618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新县民政局
地址:大新县民生街103号
联系方式:农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农工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崇左市分公司(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东源名城天怡苑6/7单元)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新县民政项目园区救助站工程,项目编号:HTGCZB-2015-084已由大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字【2015】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大新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新建房屋5层,总建筑面积2144.76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约 372万元。
建设地点:广西崇左市大新县
工期:要求工期:180天。
招标范围:土建、装饰、给排水、消防、防雷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月 4 日至 2015年 11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下午15:0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专职投标员持“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到崇左市大新县住建局招标投标站(大新县桃城镇富康路110号)刷卡后,凭有效刷卡证明后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5年 11 月 4 日至 2015年 11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下午15:00时至18:00 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的刷卡通过证明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1 月 26 日上午10时 00分,地点为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www.gxcz.gov.cn/zfcg/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大新县招标投标站 电话:0771-3628868,传真:0771-3621611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新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新县民生街103号 地 址:广西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
邮 编:532300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农崇斌
电 话:0771-7966188
传 真:0771-7966188
2015年 11 月 4 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业绩要求:无要求。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7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4日 08:00 至 2015年11月1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6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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