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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晋宁县县城区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4 21: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规定,昆明新迪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晋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的委托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对晋宁县县城区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外包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服务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服务要求
2.1项目名称:晋宁县县城区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外包项目。                                     
2.2项目实施地点:晋宁县县城区。
2.3项目概况:目前由晋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清扫保洁管理的道路(街道)有昆阳大街等43条,共计约140万平方米。随着城区的扩大,未来增加的道路也将纳入清扫保洁范围;本项目旨在通过市场化竞争引入1家符合资格要求、综合实力强、信誉高的环境卫生企业参与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合同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晋宁县县城区环卫作业工作要求及考核办法》、《昆明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和《昆明市环境卫生质量规定》要求执行,晋宁县城管局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签订合同后若在服务期内连续三个月考核不达标的,甲方(县城管局)将中止合同,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将作为甲方损失的补偿,不予退还。考核方式为县级部门、城管局、环卫管理部门三级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方法、扣分的标准在合同中约定。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2.5招标范围:晋宁县城管局所管理的道路、小区、广场等公共区域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带)清扫保洁、冲洗、洒水、小广告的清除、果皮箱清洗、清掏;对片区内清扫垃圾的收集、清运至指定地点。具体范围由甲方与中标方实地测量后确认。
2.6质量要求:符合《晋宁县县城区环卫作业工作要求及考核办法》、《昆明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和《昆明市环境卫生质量规定》要求。
2.7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承诺无条件接收目前晋宁县城管局管理的312名清扫保洁人员,工资水平不得低于云南省二类地区的最低标准,并按国家规定为清扫保洁人员购买相应保险中标人不得无故开除接收的上述清扫保洁人员;清扫保洁服务工作正式移交之后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质量事故、劳务纠纷等,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2)投标人必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机械设备等仅服务于本项目,不得挪作他用。承包服务合同签订和清扫保洁服务工作正式移交之前,甲方(县城管局)将核查中标人在投标时承诺的车辆、机械设备、人员、办公场地等条件,未按投标承诺兑现的,甲方有权拒签承包服务合同,并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3)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向甲方(县城管局)缴纳10%中标金额(按中标单价计算1年的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拒签合同服务期满后,甲方根据《晋宁县县城区环卫作业工作要求及考核办法》扣除应扣款项后无息退还。
2.8采购预算价(投标控制价):0.4337元/平方米.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具备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发认证的环境卫生企业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3具备完成本项目运作的相关技术、管理人员;
3.4投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了相应承诺;
3.5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事故,未被列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良行为人记录名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7投标人在本招标公告发出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必须按《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1]98号)文件附件9《昆明市环境卫生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到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3.8投标人中标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前检查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否则中标无效,取消其中标资格。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1-04 17:21 至 2015-11-11 17:21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审核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11-27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地址:晋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晋宁县昆阳大街94号院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监管部门、质疑投诉方式及投诉电话:
监管部门:晋宁县财政局、晋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称晋宁县监管办)
投标人对招投标过程有异议时,应先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在收到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投标人对答复仍不满意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未在规定时间予以答复的可向晋宁县财政局或晋宁县监管办投诉:
晋宁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71-67802955
地址:晋宁县郑和路97号
晋宁县监管办联系电话:0871-67807430
地址:晋宁县昆阳大街94号院内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晋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晋宁县兴阳路210号
联系人:柴志刚
联系电话:0871-67800003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新迪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人 :徐洪                                        
联 系 电 话:13698720335 
地址:昆明市丹霞路227号集成大厦13楼A座
传真:0871-68058581
 
电子招标、投标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电话:400-003-4588

技术支持QQ:1928010055,192802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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