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4 17: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5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监督管理信息平台2015.267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073120020048
项目联系人:何炜
项目联系电话:0311-66635093
采购人:河北省公安厅(机关)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66992118
代理机构: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6635093
预算金额:781.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25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1-0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1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大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
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二楼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三级以上证书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4、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5、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厂家出具的ETL工具和商务智能工具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软件登记权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原件或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6、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厂家出具的软、硬件使用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采购数量: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项目名称:监督管理信息平台2015.267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073120020048
项目联系人:何炜
项目联系电话:0311-66635093
采购人:河北省公安厅(机关)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66992118
代理机构: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6635093
预算金额:781.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25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1-0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1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大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
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二楼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三级以上证书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4、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5、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厂家出具的ETL工具和商务智能工具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软件登记权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原件或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6、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厂家出具的软、硬件使用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采购数量: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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