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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乐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4 17: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6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2015年新乐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运营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02140020013
项目联系人:霍张依
项目联系电话:14730678079
采购人:新乐市农工部
采购人地址:新乐市长寿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5190876
代理机构:石家庄德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36-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4730678079
预算金额:792.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26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1-0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1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长安区和平东路336-2号时代方舟A-1-70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
开标地点: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投标人应为从事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服务的企业,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道路清扫和垃圾清运内容,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具有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或具有从事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处置服务的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三年内从事过同类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处置项目作业项目(以提供中标通知书为准)。 3、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报名,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①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中标通知书、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4日至2015年11月1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需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A4幅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石家庄德盛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标书编号:DSZB-201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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