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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采购自动扬尘监测设备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11-04 17: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7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雄县自动扬尘监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13330030001
项目联系人:李云龙
项目联系电话:0312-3372882
采购人:雄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雄县铃铛阁大街西段路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5560155
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隆兴中路7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372882
预算金额:3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27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1-0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1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2)投标人须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扬尘监测设备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CMC)、软件著作权证书、第三方校准证书;(若投标人是设备生产厂家需具备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复印件加盖鲜章;若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家,则需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且需提供以上资质的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的鲜章)。投标人报名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上述材料报名时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扬尘监测设备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CMC)、软件著作权证书、第三方校准证书,此部分为生产厂家资质部分,报名时需提供资质复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家,则需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且需提供以上资质的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的鲜章。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开标时需提供相关原件,资格后审。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自动扬尘监测设备
备注:HBHJ1509-BD-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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