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中韩乡中韩村等八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一、二标段)施工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4 17: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4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高邑县中韩乡中韩村等八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一、二标段)及监理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13240020007
项目联系人:庞倩
项目联系电话:18032191893
采购人:高邑县国土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高邑县凤中路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4038515
代理机构: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中远商务广场1号裙楼201-204号、211-21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8025343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24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1-0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1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高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二标段)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为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监理)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以上证件报名时须携带原件与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到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洽购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项目编号:监理JSJSA-2015-237-3、施工JSJSA-2015-237-4、JSJSA-2015-237-5
项目名称:高邑县中韩乡中韩村等八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一、二标段)及监理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13240020007
项目联系人:庞倩
项目联系电话:18032191893
采购人:高邑县国土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高邑县凤中路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4038515
代理机构: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中远商务广场1号裙楼201-204号、211-21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8025343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24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1-0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1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高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二标段)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为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监理)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以上证件报名时须携带原件与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到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洽购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项目编号:监理JSJSA-2015-237-3、施工JSJSA-2015-237-4、JSJSA-2015-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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