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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灵川县潭下至定江公路(K13+800-K20+100段)路面大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4 17: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灵川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川县潭下至定江公路(K13+800-K20+100段)路面大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川县潭下至定江公路(K13+800-K20+100段)路面大修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GS(GL)2015037GL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迎贤

项目联系电话:0773-898908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川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址:灵川县清泽区

联系方式:姜剑辉 0773-686499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迎贤 0773-8989088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灵川县潭下至定江公路(K13+800-K20+100段)路面大修起点位于灵川县潭下至定江公路K13+800处,道路于K18+100处下穿泉南高速公路(G72线)后,途径西二环路,终于灵川县潭下至定江公路K21+100处,全长7.3公里。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完成工程施工的相应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质。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在最近3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完工时间在2012年1月1日以后开工并完成)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地完成过5公里以上的三级以上等级公路沥青或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上述公路业绩中开工以建设合同复印件为准,成功完成指工程经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并以相应的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4日 08:30 至 2015年11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桂林分部(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9号广源国际社区17栋3单元201)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月 4 日至 2015年 11 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企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以上所有人员身份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手册及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出具时间应于本项目报名时间内)。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除外)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材料齐备后方可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桂林分部(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9号广源国际社区17栋3单元201)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招标项目灵川县潭下至定江公路(K13+800-K20+100段)路面大修工程已由灵川县人民政府 批准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川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来自上级补助和灵川县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灵川县潭下至定江公路(K13+800-K20+100段)路面大修工程
1.2 项目编号:GS(GL)2015037GLC
2、项目概况与招标
2.1灵川县潭下至定江公路(K13+800-K20+100段)路面大修起点位于灵川县潭下至定江公路K13+800处,道路于K18+100处下穿泉南高速公路(G72线)后,途径西二环路,终于灵川县潭下至定江公路K21+100处,全长7.3公里。
2.2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 6个月。招标的范围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土建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完成工程施工的相应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质。
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在最近3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完工时间在2012年1月1日以后开工并完成)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地完成过5公里以上的三级以上等级公路沥青或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
(上述公路业绩中开工以建设合同复印件为准,成功完成指工程经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并以相应的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月 4 日至 2015年 11 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企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以上所有人员身份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手册及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出具时间应于本项目报名时间内)。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除外)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材料齐备后方可购买。
4.2 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桂林分部(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9号广源国际社区17栋3单元201)
联系人:吕迎贤                    电话:0773-8989088   13152584904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图纸及其它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1 月26日9时30分整,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桂林分部(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9号广源国际社区17栋3单元201)。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  www.gxdot.gov.cn/   )、桂林市交通运输局网(http://www.gljtj.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川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  址:灵川县清泽区                邮政编码: 541299                     
联系人:姜剑辉                电话: 0773-686499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林市秀峰区中隐路9号广源国际社区17栋3单元201
邮政编码:541004
联系人:吕迎贤               电话:0773-8989088

招标人:灵川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5年11月3 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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