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示范县物资及设备供货及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5年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示范县物资及设备供货及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泰安市农业局的委托,对2015年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示范县物资及设备供货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C2015-0730
项目编号:TASSZX-201510-008
2、项目名称:2015年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示范县物资及设备供货及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主要内容:自走式沼渣沼液抽排设备;
第二标段主要内容:秸杆生物反应堆应用物资及设备。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06.4万元,其中第一标段50.4万元,第二标段256万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第一标段应具备:
(1)投标人营业执照应包含本项目相应产品或设备的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等经营范围,且具本次采购产品的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产品省级及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3)投标人须具有自201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自走式沼渣沼液抽排设备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第二标段应具备:
(1)投标人营业执照应包含本项目相应产品或设备的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等经营范围,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的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技术监督局备案的秸杆生物反应堆技术规程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具有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秸杆生物反应堆应用物资及设备的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投标人具有5年以上推广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的相关经验,能提供全程技术培训指导服务,为5个以上项目县提供过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服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5年11月5日起至2015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3地址: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三楼;
7.4方式:来人购买,购买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单位公章)一套,逾期不候;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5年12月1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日9时30分;
8.3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4地址:泰安市环山路2号(东岳山庄西邻)。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泰安市农业局
地址:泰安市奈河东路1号
E-mail:tanyxgs@163.com
邮政编码:271000
电话:0538-8220489
联系人:韩浩文
9.2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阎俊卿
地址: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三楼
E-mail:ssjs0538@163.com
邮政编码:271000
电话:0538-8281000
传真:0538-8371689
10、公告媒体
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
11、监督部门
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