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小型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就“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小型机采购项目”相关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招标编号:BJGSCGGK201509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小型机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是购买两台高性能小型机,并提供相应的安装、集成、售后服务等,售后服务期五年。本项目预算为780万元人民币,超过上述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四、中标原则
本项目由综合评标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中标。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同时满足本项目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集成商为投标人。
3、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4、投标人应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一级集成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6、本项目所有投标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7、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如节能产品认证、环境标志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规定);
8、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它要求和资质条件。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2015年11月4日至2015年11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节假日除外),在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1213房间登记备案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自备U盘)。只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用A4纸装订成册,1份):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只有递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并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才有权领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具体会议室参见开标当天一楼告示牌)。
采购人单位: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联 系 人: 张建设 王佳
电 话: 010-88376251 010-88376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