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来宾市忻城县新圩乡新圩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忻城县土地整理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来宾市忻城县新圩乡新圩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来宾市忻城县新圩乡新圩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GS(LB)2015101GX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惠冰
项目联系电话:0772-423888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忻城县土地整理中心
地址:城关镇芝州二路73号
联系方式:周志叶 0772-55140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惠冰 0772-4238880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土地平整工程、道路工程、农田水利和村庄整治等土地整治工程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建管﹝2013﹞17 号)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 号文除外)。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3投标人必须是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明确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0〕61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1]108号)、《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117号)、《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号)或《关于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息变更的通知》文件中确认的施工单位名单范围内。不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桂西五县土地整治项目中存在不良从业行为参建单位的通报》(桂国土资发[2012]47号)文中被违规通报及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违规通报的施工企业投标。3.4近三年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指农民工工资拖欠或劳资纠纷、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诚信黑名单或被处于停止招投标活动处罚期间、履行施工承包合同中发生诉讼或仲裁且败诉等行为。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每一个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我县第二期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21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同一投标人最多可以中标三个项目,但每一个项目必须配备独立与其他项目不同的项目部管理人员。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4日 00:00 至 2015年12月07日 09:5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lbsggzyjyzx.com/lbjyzx/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lbsggzyjyzx.com/lbjyzx/)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与投标人进行投标文件交接时,现场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招标文件费用交纳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7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7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宾市忻城县新圩乡新圩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国土资发【2014】2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忻城县土地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来宾市忻城县新圩乡新圩村等2个村
项目编号:【2015】忻城施GZ第51号 招标代理编号:GS(LB)2015101GXC
建设规模:519.2539公顷
项目施工投资约:800万元
要求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工程、道路工程、农田水利和村庄整治等土地整治工程(具体按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指定范围内施工)。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建管﹝2013﹞17 号)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 号文除外)。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3投标人必须是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明确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0〕61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1]108号)、《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117号)、《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号)或《关于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息变更的通知》文件中确认的施工单位名单范围内。不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桂西五县土地整治项目中存在不良从业行为参建单位的通报》(桂国土资发[2012]47号)文中被违规通报及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违规通报的施工企业投标。
3.4近三年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指农民工工资拖欠或劳资纠纷、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诚信黑名单或被处于停止招投标活动处罚期间、履行施工承包合同中发生诉讼或仲裁且败诉等行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每一个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我县第二期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21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同一投标人最多可以中标三个项目,但每一个项目必须配备独立与其他项目不同的项目部管理人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lbsggzyjyzx.com/lbjyzx/)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与投标人进行投标文件交接时,现场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招标文件费用交纳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4.2潜在投标人若在指定的网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可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服务部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4.3签订施工合同后5天内,中标人应主动将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技术职称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的上岗证原件交由发包人(或建设主管部门)密封保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5天后由发包人负责交还中标人。 若中标人不按时或拒绝提交以上证件,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7 日10时00 分,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www.gxdlr.gov.cn)、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bsggzyjyzx.com/lbjyzx/)上发布。
8.监督部门
忻城县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72-6407716
忻城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 0772-5512125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忻城县土地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城关镇芝州二路73号 地 址:来宾市新兴路147号
邮 编:546200 邮 编:546100
联 系 人:周志叶 联 系 人:罗惠冰
电 话:0772-5514099 电 话 :0772-4238880
传 真:0772-5514099 传 真 :0772-4238880
2015年11 月4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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