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扶贫结余资金项目、2015年科技扶贫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受尉氏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委托就财政扶贫结余资金项目、2015年科技扶贫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事宜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财政扶贫结余资金项目、2015年科技扶贫项目
2.2项目编号:尉财采2015(076)号
2.3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2.4投资金额:约306万元
2.5计划工期(交货期):二标段:2015年12月31日 前供应当年繁育的优良新品种
2.6质量要求:优良新品种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二标段:引进“郑花6号”花生新品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二标段: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种子企业。
(3)、所供品种有《种子质量合格证》,种子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营授权书,种子经营许可证(评标时审查原件)。
(4)、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2012年以来至少已完成1项与招标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合同一份。
3.2、投标人在投标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到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内容,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两个月有效期范围内。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二标段8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二标段:投标人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授权书,所供品种的《种子质量合格证》,2012年以来至少已完成1项与招标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合同一份及中标通知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否则不予接受)。
上述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查验,留存三份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有效公章并装订成册。未提供以上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受报名。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4号上午10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尉氏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石女士 联系电话:0371-279936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8537836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