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夏邑县廉租住房和谐家园及和谐家园(二期)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夏邑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夏邑县廉租住房和谐家园及和谐家园(二期)配套设施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夏邑县廉租住房和谐家园及和谐家园(二期)配套设施项目。
工程概况: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夏邑县廉租住房和谐家园及和谐家园(二期)配套设施项目施工。
建设地点:夏邑县域内。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电力工程;
第二标段:给水管网工程;
第三标段:绿化道路、雨污水、大门、水泵房等施工;
第四标段:工程监理。
2.3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包含临时)及以注册建造师资格;
第二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
第三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
第四标段: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或总监理工程师、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二份,经审验后报名。
3.3已办理企业密码锁的企业请携带密码锁、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密码锁或总监理工程师、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二份,经审验后报名。
3.4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查询地点:商丘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电话:2581291 2581298)。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请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商丘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夏邑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电 话:1593707998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8336917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