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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航道局广州市荔湾区桥梁航标设施设置维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4 15: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广州航道局 的委托,对 广州市荔湾区桥梁航标设施设置维护报务项目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10-171004012-0032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4年荔湾区桥梁航标设施设置维护报务项目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03844.94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广州市荔湾区桥梁航标设施设置维护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 针对本项目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若法人代表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图纸押金500元/套,图纸押金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凭收据及相关图纸退还给未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的不退还。


注: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用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报名应提供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1月04日 至 2015年11月24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1125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

十、开标时间:20151125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1 月 04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1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广州航道局地址:越秀区长堤大马路280号
联系人:翁先生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
联系人:谢宝霞联系电话:020-37023498
传真:020-37023518邮编:510054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张小姐联系电话:020-37023498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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