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黔南州州级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受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单位)委托,就智能辅助办案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智能辅助办案系统
二、招标项目编号:QNCG2015053号
三、项目序列号:QNCG2015053号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181
2.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智能辅助办案系统 | 1批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工商营业执照(经验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授权委托者必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11月04日 09时00分 - 2015年11月24日 17时00分
2.地点:黔南州州级政府采购中心(州博物馆二楼)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7日 09时30分
八、投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7日 0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收款单位: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都匀分行桥城支行
银行账号:2405040129024944520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800854015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黔南州州级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54—8231382
传真:
邮箱:
黔南州州级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