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安全系统维保及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安全系统维保及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0702-1541CITC5D47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一区3号院6号楼 | ||||||||||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8586297 | ||||||||||
采购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348488 | ||||||||||
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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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用途:信息化建设 | ||||||||||
简要技术要求:对系统所有设备进行维护,使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安全设备需要软件维护、硬件故障更换及其他服务时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7×24服务响应,使系统可用性达到99.99%以上,进一步规范运行维护管理机制,提升运行维护的整体水平,同时具备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防护能力。 | ||||||||||
招标项目的性质:政府采购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和戒毒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一级服务资质; 4、投标人应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二级); 5、投标人应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一级服务资质; 6、投标人应具有出口防火墙和安全管理平台制造商出具的服务承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电子文件已经加盖采购代理机构电子印鉴,具有法律效力。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到2015年11月23日下午16:00时。 (3)供应商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后,可在网上浏览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如需购买,应按照网上操作流程在线购买。标书款可采用网银在线支付,也可到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现场交款(现金、支票)。采用网银支付的,可即时下载招标文件;采用其他方式支付的,需要由项目负责人确认付款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标书款发票在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领取。 (4)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 (6)联系电话: 网上操作技术支持:010-63348126/8303/8359,联系人:李国梁 标书室:010-63348281,联系人:杜庆 (7)标书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 时。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5日上午9:30时 |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12会议室 |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
招标公告期限: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段艳华/陈刚;010-63348488/8493;传真:010-63373561 | ||||||||||
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