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北大寺保护设施建设电力设施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沁阳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北大寺保护设施建设电力设施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受沁阳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委托,就“沁阳北大寺保护设施建设电力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沁阳北大寺保护设施建设电力设施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编号: 沁政采公开【2015】第 24 号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是沁阳北大寺的电力工程系统施工,
项目位于:沁阳市北寺街中段。(详细请见招标文件)
四、本项目预算金额:439563.15 元。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最新一期清单;
2、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清单;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3、提供近三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个人社保证明原件;
4、具备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开标时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原件;
7、低压部分施工必须以保护文物为原则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电线、电灯的布置安装要在文物保护管理中心指导要求下进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交验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
4)、近三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个人社保证明原件(提供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以上材料必须是按国家规定的有效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二份,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简单装订。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九、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代理机构窗口;
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
5、投标地点: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十、保证金相关信息:
1、报价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8000.00元。
2、交纳方式: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以转账形式交纳。
账户1: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沁阳支行
帐号:4100 1543 5100 5020 6085-0006
行号:1055 0142 7012
账户2: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专户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沁阳市香港街支行
帐号:1003 7172 2170 0100 0100 006
行号:4035 0140 5043
3、交款截止时间: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沁阳网、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二、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沁阳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15036516137
联系地址:沁阳市老市委大院内
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18603917595
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009号宏业商务中心三楼
十三、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沁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1-5637651
沁阳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