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定远乡人民政府罗山县定远乡2014年农村公路水毁抢修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4 11: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DYZB-2015-427
一、招标条件
罗山县定远乡2014年农村公路水毁抢修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罗山县定远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罗山县定远乡2014年农村公路水毁抢修项目
2.2建设地点:罗山县定远乡春秋村境内
2.3项目概况:本项目新修春秋村部至石河水毁抢修道路2公里(含路基处理、路肩陪护等建设工程)
2.4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合格
2.6 工 期:2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证明);
3.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派管理人员必须有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以上人员为本单位员工)
3.5信誉要求: 2012年、2013年、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
3.6、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和子、子公司不得分别独立投标。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11月4日至2015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 12:00时,下午 13:00时至 17:00时。 (北京时间 )。
4.2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4.3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近三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报名的企业相关人员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等。( 验原件后留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4.4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15年11月26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罗山县定远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939735288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53999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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