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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交换机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4 09: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甘肃省国家税务局交换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甘肃省国家税务局交换机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GSZC2015-GK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卫军

项目联系电话:0931853377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金昌南路华瑞大厦353号

联系方式: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09318830162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省局数据中心12台交换机、省局办公楼10台楼层接入交换机、县(区)局528台楼层接入交换机及其相关安装、集成、培训、售后服务。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若原厂商直接投标的,则不接受授权的其他集成商参加投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产品原厂商须在兰州市设立备件库和多名本地售后技术服务人员。(3)集成商参加投标的,应具有投标产品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商授权书和原厂商服务承诺书;原厂商参加投标的,应具有原厂商服务承诺书。(4)符合和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和资质要求。(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6)所有投标产品须具备工信部有效入网许可证书。(7)投标人必须拥有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8)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存在行贿违法及犯罪记录。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4日 08:30 至 2015年11月10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甘肃省兰州市金昌南路353号华瑞大厦(甘肃省国家税务局1312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金昌南路353号华瑞大厦4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登记备案时,投标人必须提交: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注册地不在兰州本地的,还须提供兰州市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办事机构的证明性文件)。

②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复印件。

③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以上复印件均盖单位鲜章。

投标人备案和文件领取地点:甘肃省兰州市金昌南路353号(甘肃省国家税务局1312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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