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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营丘镇人民政府昌乐县营丘镇2015年度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4 09: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昌乐县营丘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昌乐县营丘镇2015年度田间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昌乐县营丘镇2015年度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施工:CLZC-2015-B0702-ZB0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泮璐璐、刘坤

项目联系电话:0536-856363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昌乐县营丘镇人民政府

地址:营丘镇人民政府驻地

联系方式:139063601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泮璐璐、刘坤 0536-8563635

代理机构地址: 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5166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昌乐县营丘镇2015年度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   标   人:昌乐县营丘镇人民政府       地址:营丘镇人民政府驻地                   联系方式:13906360168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5166号         联系电话:0536-8563635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昌乐县营丘镇2015年度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项目编号:CLZC-2015-B0702-ZB014 ;监理项目编号:CLZC-2015-C1006-ZB017 ;货物项目编号:CLZC-2015-B0708-ZB002

四、工程概况及资质要求:详见下表

 

简要招标内容及技术指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

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兼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

管材购置

管材及管材配件购置,

详见招标文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有生产PVC管材管件能力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
  3. 产品符合国标,须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
  4. 具有灌溉企业等级证书(乙贰级及以上资质);
  5.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6. 须取得《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备案》;

7、管材管件须通过节水产品认证,并获得《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备案审核通过通知书》;

监理

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兼具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

五、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洪阳街1069号(洪阳街与惠民路交叉口西北角昌乐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领取时间:2015年11 月 4日至11 月10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领取方式:自行领取

六、开标日期:2015年 12 月 1 日 09时 00 分 开标地点:洪阳街1069号(洪阳街与惠民路交叉口西北角昌乐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七、本项目联系人:泮璐璐、刘坤        联系电话: 13676362160、18553651733

八、其他:

1、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3 日至11月 9日8:30-18:00(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地    点:洪阳街1069号(洪阳街与惠民路交叉口西北角昌乐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2、报名时携带资料:

施工、监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注册建造师证(施工,水利工程专业)、项目总监证(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兼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管材购置: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节水产品认证证书、灌溉企业等级证书(乙贰级及以上)、《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备案》、《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备案审核通过通知书》、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投标单位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质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施工: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兼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管材购置: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生产PVC管材管件能力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3、产品符合国标,须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4、具有灌溉企业等级证书(乙贰级及以上资质);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6、须取得《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备案》;7、管材管件须通过节水产品认证,并获得《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备案审核通过通知书》;监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兼具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39.338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4日 08:30 至 2015年11月10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洪阳街1069号(洪阳街与惠民路交叉口西北角昌乐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洪阳街1069号(洪阳街与惠民路交叉口西北角昌乐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3 日至11月 9日8:30-18:00(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地    点:洪阳街1069号(洪阳街与惠民路交叉口西北角昌乐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2、报名时携带资料:

施工、监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注册建造师证(施工,水利工程专业)、项目总监证(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兼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管材购置: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节水产品认证证书、灌溉企业等级证书(乙贰级及以上)、《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备案》、《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产品认证备案审核通过通知书》、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投标单位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质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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