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永乐食品有限公司外墙粉刷及路面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山东永乐食品有限公司外墙粉刷及路面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永乐食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及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山东省夏津县;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包括外墙粉刷(面积:15000m2)及砼路面(面积:18000m2)。
2.3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2016年4月30日前完工,施工时间以招标人下达开工令为准。
投标人除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外,还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1 资质要求: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
3.4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5年11月3日至2015年11月9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 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夏津县市民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窗口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再受理。
4.2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并简单装订成册)1套: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3日下午14时00分整,地点为夏津县市民中心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 “夏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名称:山东永乐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滕 总 联系电话:1865343731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 乐 联系电话:0534-2386808
8、监督单位
夏津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4-3217830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