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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阳平镇北阳平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一期项目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3 18: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阳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灵宝市阳平镇北阳平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一期项目监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所需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1、招标单位:灵宝市阳平镇人民政府;
1.2、招标编号:灵财采购【2015】87号;
1.3、建设内容:桃林路、轩辕路、轩辕桥、阳平路、金城路、荆山路等项目;
1.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1.5、建设地点:灵宝市阳平镇;
1.6、质量标准:合格;
1.7、工 期:10个月+1年保修期限;
1.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9、投资额度:约1272万元。
二、参加本工程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养老保险证明;
2.4、投标单位有近3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中标通知书为准)。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3.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3日-2015年11月9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三门峡市大鹏酒店一楼(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为壹仟元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元)。
单位名称: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郑州心怡路支行
账 号:60087552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采用电汇或网银形式递交,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且应于2015年11月9日16:30时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人应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上述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未从基本账户汇出、未到账视为无效)
注:交款时应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并于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大鹏酒店一楼)换取收据(此收据为提交和退还保证金的唯一有效凭证)。
3.2、报名时所需携带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持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企业类似项目业绩;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单位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包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总监);企业注册所在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行贿记录证明和无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出具自行承诺无行贿记录和无不正当竞争证明。报名所需资料装订成册,原件查验,复印件三份加盖公章留存。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上午10时整。
投标地点:灵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交易中心
4.2、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宝市阳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宏运
电 话:138398082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15239899300
监督单位:灵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科)
电 话:0398-8663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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