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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泉庄镇马莲河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3 18: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沂水县泉庄镇马莲河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施工单位。

一、招标人: 沂水县泉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13563997316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13153955557

三、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沂水县泉庄镇马莲河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

招标编号:SDXY(YS)—2015-11-03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C-2015-178

招标范围:沂水县泉庄镇马莲河湿地修复工程的方案、施工图设计及施工

工程地点:山东省沂水县泉庄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计划工期:120天

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四、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本项目为沂水县泉庄镇马莲河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本工程的工艺核心以尽量不破坏项目现场的地形地貌,依托项目用地的现场条件做合理,安全,美观的设计要求。

项目设计尽量要考虑本地风格,表现出“诗画泉庄,生态泉庄”的风格。在植物的配比上,要尽量考虑到本地性,层次性,突出四季泉庄四季景色的综合理念。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给排水或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于本企业);

(4)投标企业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6)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施工负责人市政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沂水县泉庄镇马莲河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投标报名申请书”字样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每个投标申请人需提供1份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2015年11月4日至2015年11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5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大写金额:叁万元整)。

2、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纳到以下账户,不接受现金。以其他帐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泉庄镇马莲河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投标保证金。

帐户名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水支行

帐号:800 003 301 004 600 001 378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临沂市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2015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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