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中医院医用液态氧协议供货资格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受中山市中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山市中医院医用液态氧协议供货资格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山市中医院医用液态氧协议供货资格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IECCZS20152072G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0-8863372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市中医院
地址:中山市西区康欣路3号
联系方式:闫先生0760-899803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先生0760-88633721
代理机构地址: 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10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中山市中医院医用液态氧协议供货资格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投标人须为所供医用氧的生产商或由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投标人所供医用氧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近三年来在政府招标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3日 08:30 至 2015年11月1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102室,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102室,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2、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3、答疑时间: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15年11月11日下午5:00前传真和发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后统一回传至各投标人。
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5、开标要求。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6、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传 真:0760-88873238
电子邮箱:zsgzgj@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山松苑新村支行
账户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银行账号:4400 1780 3080 5300 0720
8、招标公告发布网址:采购代理机构将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zbw/index.jsp)、中山市中医院网站(http://www.zsszyy.com/)、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www.giecc.com.cn)等相关媒体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