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线清淤工程施工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河口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线清淤工程施工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山东河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河庆路175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路口往东100米路北)
工程名称:河口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线清淤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东河政采2015—218号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
工程规模:河口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线清淤工程施工已经东河发改立项[2015]51号文批准建设,清淤雨水管道58115米、污水管道15057米,铺设雨污排管线1640米,修复收水井、检查井,更换井盖、过水路沿石等,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投资概算为333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工程地点:河口经济开发区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3日至2015年11月9日(节假日除外)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企业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2015年11月3日至2015年11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在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路口往东100米路北)进行现场报名。其中2015年11月3日、11月4日(每天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同时在东营市河口区有形建筑市场(河口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6楼608房间)进行现场报名,否则该报名无效。
企业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东营市以外的投标企业须提供2015年度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省外企业提供山东省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东营市河口区建设领域招投标清欠证明(河口区以外由东营市清欠办出具无拖欠证明,并到河口区清欠办盖章确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报名截止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3日至2015年11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30时)。其中2015年11月3日至11月4日(每天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同时在东营市河口区有形建筑市场(河口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6楼608房间)公开接受企业报名。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路口往东100米路北)或东营市河口区有形建筑市场(河口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6楼608房间)。
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贰佰元整(¥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河口区有形建筑市场(河口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七楼)。
招标代理机构: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46-8338187 15305460672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河口区监察局、河口区审计局、东营市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3660127 3652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