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特殊教育学校采购专用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汝阳县特殊教育学校的委托,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汝阳县特殊教育学校采购专用设备项目进行招标,该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汝阳县特殊教育学校采购专用设备项目
2、招标编号: 洛汝采(2015)金泰-002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内容:复合式触控教学一体机,儿童综合能力测评及训练系统,感觉统合训练(参数详见附件)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交 货 期:10个日历天
7、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复合式触控教学一体机
第二标段:儿童综合能力测评及训练系统,感觉统合训练
每个投标单位可报两个标段,按照标段顺序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复合式触控一体机生产厂家授权书;
4、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犯罪记录;有能力完成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月3 日至2015年11 月 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406室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6)复合式触控一体机生产厂家授权书(复合式触控一体机生产厂家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以及加盖厂家公章的原厂宣传彩页);(7)近三个月完税凭证及社保凭证;(8)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及以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1 月 30日 15:00 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瀛州路交叉口迪尼斯酒店三楼会议室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阳县特殊教育学校
联 系 人:武女士
电 话:1513998883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406室
电 话: 0379-63630101
第一标段参数
第二标段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