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采购自动扬尘监测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雄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采购自动扬尘监测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雄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采购自动扬尘监测设备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HJ1509-BD-105
采购人名称:雄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雄县铃铛阁大街西段路北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主任 电话:0312—556015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隆兴中路77号隆兴商务中心B座16层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云龙 联系电话:0312-3372882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满足用户需求
项目实施地点:雄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内
供货时间:中标完成扬尘在线监控后5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平台软件部署并投入使用。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自动扬尘监测设备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
(2)投标人须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扬尘监测设备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CMC)、软件著作权证书、第三方校准证书;(若投标人是设备生产厂家需具备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复印件加盖鲜章;若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家,则需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且需提供以上资质的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的鲜章)。
投标人报名需携带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上述材料报名时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扬尘监测设备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CMC)、软件著作权证书、第三方校准证书,此部分为生产厂家资质部分,报名时需提供资质复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家,则需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且需提供以上资质的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的鲜章。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开标时需提供相关原件,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 4 日--2015年11月 10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 27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7日 14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李云龙
联系电话:0312-3372882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2-3372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