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镇平县卢医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3 16: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镇平县卢医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G15BHN-194
招标编号:镇交建【2015】GK-128

一、招标条件
    镇平县卢医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已经由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宛发改社会与就业【2015】202号》文件及镇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镇发改综合【2015】102号》文件、镇财采购GK-114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平县卢医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镇平县卢医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建设地址为镇平县卢医镇初级中学院内,总建筑面积4900平方米,总投资额686万元。
2.2、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4、招标范围: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2.5、标段划分:该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2、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在该项目报名期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单位报名:2015年11月03日至2015年 11月0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4.3、报名地点及方法: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本项目只接受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现场等形式的投标报名,投标人须先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只有报名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缴纳费用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款项名称,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然后通过电子邮件,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见附件),联系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电子版;邮箱地址:zpggzyjsgc@126.com
4.4、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缴纳账号:1714 0240 2920 0027 7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镇平县支行营业室
若有其他疑问,请各投标企业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提出的疑问.
五、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开标时提供)
5.1所有投标人须提交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为本企业职工并持有企业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票据等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必须出具原件并留一套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2所有投标人须提交《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及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以上资质证明等手续、文件真实有效,若审查出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进行惩处。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申请人应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镇平县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并办理签收手续;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镇平县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
电 话:0377-65963380

招 标 人:镇平县卢医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镇平县卢医镇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862399530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211818980

镇平县卢医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3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